該說的

我都在部落格說過了

從以前到現在

我都不是想為自己辯駁感情事的人

因為我覺得那是男人該有的基本態度

但這次公司覺得我太委屈

堅持要我至少說點什麼

但要我說什麼呢

 

 

我真的感謝本渝兩年多的照顧及陪伴

即使情已逝

但美好的回憶並不會因此消失

相愛容易相處難

要決定放手   更難

原以為兩人已經談的夠清楚 

即使分手讓人痛苦遺憾

但至少還能笑著流淚

因為身為藝人  感情並不是兩個人的事

我們都必須留給對方一個完美的背影

 

 

分手之後

始料未及的風暴 不斷擴大

身陷颱風眼中的我

面對那些無中生有  捕風捉影 

一次又一次  我問自己

他們說的那個人是我嗎?

 

 

如果一定需要一個負心漢

才能充足一個分手的理由

我是男人 我承擔

如果一定需要滿足媒體的緣由

才能放大一段已經破碎的情感

我是男人  我也承擔

 

 

但是  那個由說故事接力所塑造出的第三者

就算我是男人  我都無法承擔

我們分手的原因  不是因為第三者  也沒有所謂的第三者

就是因為沒有第三者  這個結局不夠勁爆不夠精采?

所以   為了找到一個加害者而非得要傷及無辜的人嗎?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這句小時候看電視劇學來的台詞

這幾天不斷出現在我的腦中

身為藝人

我只能承受一切不公平的”公評”

但若有一天

時間證明了所有今日的撻伐是錯的

冤獄還可申請賠償

那些口水和文字所造成的傷害

誰能還我公道

 

 

公司告訴我  如果我不說話

這件事永遠不會結束

現在  我說話了

所有的紛擾  是不是可以就此畫下句點

我之前不願回答

之後也不會再回應任何關於這段感情的問題

 因為   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  我沒有做到

現在我能做的  只有用沉默  期待她找到更幸福的港灣

請不要再逼我了

 

 

最後 謝謝所有曾經給我們祝福的人

中途下車  讓你們失望  非常抱歉

身為當事者  我的失落  也希望你們理解

 

 

                                                                                                            @~BEn

20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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